常环建(1)[2024]10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鼎城区集中工业园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鼎******************有限公司厂区内1台2t/h)。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要求。结合《报告表》给出的环评
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报告表》受理后网上公示情况等,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依托各锅炉所在厂区内水处理设施设备,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锅炉排污水依托沉淀池处理后与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浓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受纳标准。
2、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排气筒(云港和金果园锅炉排气筒高12.5m,源宏锅炉排气筒高11m,顺心和天美乐锅炉排气筒高10m)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加强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软化水处理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带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投产或发生实际排污前,你公司应完善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