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离线镀膜玻璃及光学玻璃生产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离线镀膜玻璃及光学玻璃生产项目(分期)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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