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洁净预成形焊料车间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07日至 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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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洁净预成形焊料车间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街道科学城南云二路58号改扩建,新增四辊轧机、二辊轧机、高精度分条机、小精灵冲床、清洗机、电脑切片机等生产设备,年增产预成型焊带(光洁型)50吨、预成型焊片(光洁型)20吨,年新增研发焊料3.25吨,改扩建后全厂年产纯铜粒4500吨、锡球310吨、锡杆340吨、锡棒950吨、锡丝400吨、预成型焊片(涂覆型)40吨、预成型焊片(光洁型)80吨、预成型焊带(光洁型)50吨、无铅焊接助焊剂96.45吨、金锡合金0.3吨、纳米银膏2.4吨,年研发焊料3.25吨。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轧制、清洗、表面清洁、清洁剂回收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集中收集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研发过程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集中收集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TVOC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VOCs应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