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铂铑10合金(PtRh10)坩埚采购(第二次)
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铂铑10合金(PtRh10)坩埚(第二次)的制造单位,相关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
2.采购货物******有限公司铂铑10合金(PtRh10)坩埚
3.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4.比选范围及内容:此次比选采购2个铂铑10合金(PtRh10)坩埚,适用于高温下熔融微晶玻璃。规格为1L。
5.交货期:30个工作日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1.符合公告要求、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45时,下午13: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进行报名及获取比选资料。
2.报名方式: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梁霄******057/028-******,将加盖单位鲜章的电子版报名资料(比选申请人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登记获取电子版比选资料。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4时,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2.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文件袋标注比选申请人名称和比选项目名称,密封条加盖单位鲜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7日14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中路20号会议室举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仪式。比选人邀请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到现场,到场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本单位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情况签字确认。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比选人将另行通知。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比 选 ******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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