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数据局 (采购人名称)的 ******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醴财采计【2024】0013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YG(醴)2024-058
4、采购项目预算: ******元(******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餐饮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24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 ******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24个月 | ******元 | ******元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 年 09月 09 日至 2024年 09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我要投标”,并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
t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 09月 29 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后30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 陈启彪、许静、洪林
2、电话: 0731-******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醴陵市数据局
(2)地 址: 醴陵市市民中心四楼
(3)联系人: 宋娟
(4)邮 编: 4122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9@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有限公司
(2)地 址: 醴陵市国瓷大道柳家湾小区2栋1单元203室
(3)联系人: 陈启彪、许静、洪林
(4)邮 编: 412200
(5)电 话: 0731-******
(6)电子邮箱: ******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 技术支持
(3)电 话: 0731-******
(4)电子邮箱: ******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