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年生产11500吨石墨及碳纤维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年生产5300吨石墨制品)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谈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