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XZX******
项目名称: 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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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一标段 |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 环保监测设备 | 3 | 详见采购需求 | ****** | |
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一标段 | 大型无人机 | 无人机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99000 | |
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环保监测设备 | 4 | 详见采购需求 | 560000 | |
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 防爆相机 | 环保监测设备 | 8 | 详见采购需求 | 200000 | |
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环保监测设备 | 7 | 详见采购需求 | 210000 | |
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 | 环保监测设备 | 4 | 详见采购需求 | 560000 | |
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 粉尘快速测定仪 | 环保监测设备 | 7 | 详见采购需求 | 70000 | |
银川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 便携式风速检测仪 | 环保监测设备 | 7 | 详见采购需求 | 21000 | |
数量合计: | 4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自然日内,标的物交于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在具备安装条件下,于 5 个自然日内完成货物的调试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 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按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3 按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4 按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2.5 按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二标段专门为小微企业预留,拒绝中大型企业参加,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19 14:30:38 至 2024-09-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88,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 4.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 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1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135号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路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508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东旭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娜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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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招标文件正文.pdf |
一标段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