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440114-18-01-571507
******改革局关于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花发改投批〔2024〕61号
******委员会:
《关于申请审批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联合评审会议的纪要》,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花都区花东镇北兴产业园,北侧紧邻容通大健康产业园和花都大道,东侧靠近北钟路和京港澳高速,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南侧,铜鼓坑西侧。本项目包含三条道路,其中规划一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长度约为465.48米;规划二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长度约为481.24米;规划三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长度约为168.9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138.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20.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0.54万元、预备费267.46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花都区财政资金,并按规定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
五、建设工期。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14个月,预计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完成。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
相关附件:
******改革局关于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花发改投批〔2024〕61号
******委员会:
《关于申请审批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联合评审会议的纪要》,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花都区花东镇北兴产业园,北侧紧邻容通大健康产业园和花都大道,东侧靠近北钟路和京港澳高速,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南侧,铜鼓坑西侧。本项目包含三条道路,其中规划一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长度约为465.48米;规划二路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长度约为481.24米;规划三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长度约为168.9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138.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20.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0.54万元、预备费267.46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花都区财政资金,并按规定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
五、建设工期。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14个月,预计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完成。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乐百纳周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建安工程核准为公开招标。 招标核准意见建立在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基础上,如果资金来源、资金组成方式或有关费用发生变化,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改革局 2024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