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装订在附件三后面);
2.若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装订在附件三后面)。
(三)招标文件递交
******医院医学装备科(重庆市渝中区富华路19号b栋负4楼车库口)。
******医院医学装备科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17:30前
详见附件:除颤仪.docx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除颤仪 | 1 | 台 | 3.18 | ≥原厂质保3年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装订在附件三后面);
2.若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装订在附件三后面)。
(三)招标文件递交
******医院医学装备科(重庆市渝中区富华路19号b栋负4楼车库口)。
******医院医学装备科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17:30前
详见附件:除颤仪.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