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心电图工作站记录器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中五采(货)[2024]304号
******医院动态心电图工作站记录器采购项目
******医院自筹
四、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功能/配置需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动态心电图工作站记录器 |
用于受检者进行动态心电图试验检验。 |
13 |
套 |
五、供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医院内;
六、报名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 (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相关资质条件要求:
6.1响应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必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如响应人所投产品非医疗器械的,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2响应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如响应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响应人为制造商)。
六、报名方式:快速采购平台(******/)检索对应项目进行系统线上报名;
七、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2日 17:00,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八、联系方式:李老师,0756-****** /******
九、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医院分子影像中心旁4A楼113办公室。
******医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