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废油、废电池收集贮存,含油金属屑收集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变动影响分析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废油、废电池收集贮存,含油金属屑收集处理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包含附图附件及验收意见),变动影响分析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3日(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一:承担验收工作单位:
******有限公司
验收单位地址: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通港西路2号
联系人:史佳俊
电话:******
邮编:215000
二:公众反馈方式:
******居民、单位等公众。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