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4年10月30日发布遴选公告,计划对3个医用耗材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遴选。3个项目(详见附件1)因报名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流标,现发起第二次遴选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4年11月7日-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一次报名的供应商无需二次提交。)
******办公室(行政办公区1楼130室)。
3.投标供应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资料全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4.添加QQ:******,完善附件3中的相关内容,将电子表格发送至上述QQ中。
5.因临床急需,如第二次遴选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仍未满三家,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二、其他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我院验证时可向投标单位咨询有关情况,并要求提供投标单位必须了解的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作弃权论。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诚信档案没有污点,否则不允许报名。
******医院因客观原因导致未完成新一轮招标时,可与中标商续签半年供货合同。
三、公开招标项目及竞争性谈判项目评标原则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评标小组集体决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说明:1.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具体开标日期另行通知;③如提供虚假材料,列入我院不良记录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在我院投标;④上述每一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⑤政策性原因:若因政府统一招标,将无条件按政府招标结果执行。
2.有关本次洽谈事宜任何疑问,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询问:
******办公室(行政办公区1楼130室)
咨询电话:0755-******转8866、0755-******
业务联系人:何工
附件:
1.招标医用耗材目录
******保健院医用耗材预审文件
3.报名统计表
4.评分标准
******保健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