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贵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廉江市石角镇竹寨村委会陆岸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收到此投标邀请函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廉江市石角镇竹寨村委会陆岸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2、项目地点:廉江市石角镇竹寨村委会陆岸村
3、项目编号:GDYC-2024-123007
4、招标控制价:489167.3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7551.35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工程概况:
5.1新建20立方米污水处理站1个;
5.2安装DN160PVC排污管(接户管)总长480米;
5.3安装DN200PVC排污管总长50米;
5.4安装DN300 SN8双壁波纹排污管总长785米;
5.5新建沉砂井18座;
5.6新建检查井12座;
5.7道路破复总长480米(破除废料外运5公里弃置):
6、施工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二、招标范围及施工费用
1、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设计的标准、规范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本次邀标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施工费用支付方式在项目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四、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 12 月 31日至2025年1月 7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于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办理投标登记(地址:廉江市黄村街74号禾盛花园小区D幢一层商铺103号商铺)。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复函(见复函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元创建设工程网(******/)发布,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元创建设工程网(******/)。
七、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廉江市黄村街74号禾盛花园小区D幢一层商铺103号商铺)
2、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20日 15 时 30 分(同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时间未签到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3、招标事项联系人:
******人民政府
姓名:张坤锋 电话:******
******有限公司
姓名:林水慧 电话:******
招标单位:******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4年12 月 31日
复函格式
复 函
******人民政府:
廉江市石角镇竹寨村委会陆岸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施工邀请函已经收悉,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专此函复。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