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按规定程序进行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处提出质疑反映,逾期将不受理,联系电话0512-******。
项目名称 | 成交单位 |
血液灌流机 | ******有限公司 |
双极电凝 | ******有限公司 |
激光散斑血流成像系统 | ******有限公司 |
正压通气呼吸训练器 | ******有限公司 |
高频电烧装置 | ******有限公司 |
光子治疗仪 | ******有限公司 |
医用冷藏箱 | ******有限公司 |
景德路院区机电维保服务 | ******有限公司 |
物流车服务项目 | ******有限公司 |
******服务中心改造 | ******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处提出质疑反映,逾期将不受理,联系电话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