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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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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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报告全本)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技术改造项目 | 高碑店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4日 | 利用现有车间,无新增建筑面积;新建1条机制砂生产线及辅助设备18台(套),以商品石子为原料生产机制砂22.16万吨/年,生产的机制砂替代外购成品砂用作干混砂浆原料,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原有产能40万吨/年干混砂浆保持不变。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产品车辆运输以及石子卸料产生的粉尘;烘干、石子上料、落砂提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石子落料、制砂、筛分、筛上物落料、选粉、石粉仓顶、石粉落料、落砂、成品砂仓仓顶、二次落砂输送产生的颗粒物;水泥、粉煤灰筒仓仓顶呼吸孔产生的颗粒物;外加剂投料、砂料筒仓顶、计量落料、混合搅拌、成品干混砂浆落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有组织排放废气: 落砂提升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与烘干、上料工序废气一同经“旋风除尘器ta001+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石子、筛上物落料工序经“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石粉落料工序经“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二次落砂输送经“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气与制砂、筛分、选粉工序、石粉仓仓顶、落砂工序、成品砂仓仓顶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系统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水泥、粉煤灰筒仓顶废气通过密闭集气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33m高排气口(da003,筒仓高度30m,排气筒高度3m)排放。 外加剂投料、砂料筒仓顶、计量落料、混合搅拌、成品干混砂浆落料、包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经“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6、ta007”处理后,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da001、da00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da003、da004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 原料、产品运输车辆在出厂前进行清洗,原料、产品由自卸汽车加盖篷布运输,采用专用罐运输车,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卸车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卸车点设置2台雾炮机喷雾抑尘。生产车间内生产区和拌合楼中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或拌合楼密闭、车间沉降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车间门口)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车辆冲洗水经过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振,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粉工序产生的石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洗车沉淀池污泥,外加剂系统产生的外加剂包装袋,设备维护、运转产生的废锂基脂、废齿轮油、废油桶,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外加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石粉、除尘灰收集后外售作建材;沉淀池污泥沥水后外运制砖企业利用;废锂基脂、废齿轮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运至环评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2 | ******有限公司年产26万吨预拌砂浆改建项目 | 高碑店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4日 |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6599.5m2,租赁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4800m2,淘汰拆除全部原有设备,新建普通砂浆生产线、特种砂浆生产线等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共40台(套)。生产规模调整为年产26万t预拌砂浆。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搅拌、包装、散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筒仓进料产生的颗粒物,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原料装卸、堆放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拟在上料、包装、散装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搅拌机密闭,搅拌机排气口安装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每个筒仓顶部均经各自的“引风机+密闭集气管道+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2)。燃烧器烟气、烘干机烘干工序、筛分工序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引风机引入共用的1套布袋除尘器(da003)处理。物料转运时均采用密闭皮带输送,密闭生产车间及密闭库房内除进出口外不另设通风设施,无进出作业时生产车间关闭。 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中相关要求;烘干过程废气nox、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全部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项目防渗旱厕及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沤肥处置。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振,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企业装卸物料时,运输车辆由西北******中学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袋、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及生活垃圾。除尘灰全部做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合理处置;废机油不在厂区内存储,生产设备由厂家定期保养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设备厂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的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