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智慧农贸软硬件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拟对宝安区智慧农贸软硬件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智慧农贸软硬件服务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运维服务期限及内容“系统建成通过终验后,以租用的方式供甲方使用。租赁期自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 3 年。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间内做好运维服务,保证用户所要求的使用功能和性能。”“运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作、服务咨询、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特殊保障,数据跟进督导、数据分析报告以及运维期后的技术支持。1、按照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维护系统的日常正常运作。2、每月完成对系统设备和器材的至少一次维护保养,发现需维修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应更换设备,维修及更换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设立专门的服务咨询中心,接受系统故障申告、使用帮助要求、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诉等。4、在接到故障报修后在 30 分钟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恢复运行。5、特殊保障,甲方如有重大事件、临时现场监控、应急等较特殊的保障措施,需按照用户方要求按时提供服务。6、设置专人负责维护与国家平台、重点系统的数据对接运维工作,每天监控各传输市场的数据接收状况、数据质量状况和数据上报状况,并定期整理维护各类数据信息。7、更新升级,乙方需根据运行情况或者甲方要求定期向提供系统优化、使用优化和管理优化服务,确保系统以最优状态运行。乙方应具备一支专业、高效的运维队伍,人员合计不少于34人。投入本项目运维服务的粤B牌照车辆不少于3台。在运维过程中配备相关设备的3%的备品备件。 ”变更为“经双方自愿协商,原合同于2025年2月14日终止,合同终止后,不再产生履约服务费用。自本协议签订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期间,乙方运维服务内容变更为:乙方应保障不少于2名运维人员,对智慧农贸市场前端损坏的硬件设备用仓库存储的正常设备进行人工替换(不再包含维修和零配件更新),保障正常运营的智慧农贸市场的中端传输网络,维护宝安市场监管局终端总平台的网络数据安全和应急处置。”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联合体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价款以及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2月07日至2025年02月1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翻身路75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