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HB-CG-CS-******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走航监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3栋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249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走航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对主城区的重点区域开展激光雷达扫描监测服务,主要用于识别污染物重点排放区域、特征因子和行业来源,指导执法人员快速到达PM10、PM2.5污染现场,助力非现场执法以及突发事件远程监测等。利用VOCs质谱和恶臭气体走航监测车,进行全市巡航排查,同时利用车载传感器走航监测,进行全市巡航排查。提供平扫结果分析报告、每次走航的监测分析报告以及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文档等。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仁奎、段家顺、邹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43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文化中心四楼西北角、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联系电话:******、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广德市文化中心四楼西北角
联系方式:黄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