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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有限公司轮渡所码头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轮渡所码头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横港二基站轮渡所江南码头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将原大货场实体围墙改造为镂空结构,将2座储存室垂直水流方向防洪设水位以下墙体改造为可开启结构;将活动钢引桥与连接道衔接段的25m实体填土路基改造为架空引桥式;原活动钢引桥接岸位置改建为架空钢筋混凝土墩台。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总
联系电话:138 ******
邮 ?箱:tllds****** @163.com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横港二基站轮渡所江南码头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0551 -******
邮 ?箱:******3 @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1栋20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 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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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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